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金海花园和碧山临海等工程及其
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12月3日至5日,省住建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组到我市开展了建筑工程辅助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起重机械安全四个方面的内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住建厅此次辅助巡查共检查我市在建工程项目5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和碧山临海工程2处项目下达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重大隐患问题通知单》;对存在一般隐患问题的五莲知识产权小镇西地块一期、乔家墩子安置区(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乔家墩子安置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下达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隐患问题通知单》。
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单位:日照运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五莲县启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五莲宏泰监理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19条,其中重大隐患为塔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足、东侧未进行专项安全防护、北侧安全防护高度不足。
碧山临海工程建设单位:日照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日照大象房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19条,其中重大隐患为深基坑施工方案未提供专家论证意见、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地下车库框架梁(1.8×0.5m)未编制模板专项方案且未进行专家论证。
二、处理意见
(一)对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和碧山临海2处工程项目予以停工整顿。
(二)对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和碧山临海2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三)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分别扣减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和碧山临海2处工程施工单位企业信用分1分、监理单位企业信用分0.5分。
(四)责令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和碧山临海2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五莲县住建局和山海天建设局)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管理,督促2处工程项目落实整改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受通报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并彻底整改,结合冬季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确保生产安全。
(三)各区县住建局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各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予以严管重罚。
附件:受通报批评工程名单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受通报批评工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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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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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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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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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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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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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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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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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花园2#、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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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运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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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启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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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宏泰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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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足,东侧未进行专项安全防护,北侧安全防护高度不足,不符合要求;2.深基坑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且未按程序组织验收(未提供验收记录);3.查施工员范为江未到场;4.未编制塔吊安拆专项监理细则;5.未提供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安全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意见; 6.未提供基坑变形监测报告;7.现场未按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8.现场未按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9.现场未按卸料平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10.架体支撑架部分立杆间距实测1.4m,不符合方案要求;11.实测架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5-20N·m,不符合40N·m至65 N·m的规定;12.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 13.施工方案未按标准模板审批;14.未提供起重机械多塔作业专项方案;15.安全技术交底未按标准要求进行三级交底;16.缺少基础验收表,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7.小车变幅机构钢丝绳绳夹固定间距不符合要求;18.未提供塔机安装监督及监测资料;19.司机室开关箱保护零线未接;20.(1)起升钢丝绳排列不整齐,(2)小车钢丝绳固定绳卡方向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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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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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临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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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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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大象房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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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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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基坑施工方案未提供专家论证意见。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地下车库框架梁(1.8*0.5)未编制模板专项方案且未进行专家论证;2.查10月8日至11月27日监理例会纪要及会议签到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检员均未参会,未到岗履责;3.未编制1.8*0.5米大梁模板工程专项危大监理实施细则;4.架子工安全交底4人,仅提供3人证件;5.高层建筑未采用容器清运施工垃圾;6.深基坑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7.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人数实际为3人,不满足施工需求;8.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9.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未提供C轴/1-8轴梁验收资料;10.卸料平台安全技术交底未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验收资料;11.未提供架体主要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12.支模架架体支撑架四周未与结构柱刚性连接;13.现场抽查可调托撑直径实测26mm,托板厚3mm;14.实测外架架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5-15N·m,不符合40N·m至65 N·m的规定;15.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未单独按要求报审及审批;16.塔机未按要求进行三级技术交底;17.起重机械附着自检内容填写不完整,签章不完整;起重机械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未按具体塔机分别填写;18.(1)塔机臂根跤点超过50米未安装风速仪;(2)附着装置与周边脚手架钢管有干涉;19.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高强度螺栓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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