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日建管字[2015]28号
关于对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日照市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建管局于3月16日—26日对市区范围内在建工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了量化打分的方式,对58处工程项目按照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积极响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及时主动完善工地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对场地内建筑材料堆放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了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进出工地大门口设置冲洗设施,基本杜绝了工程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对此次整治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长效管理的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程存在未建立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未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二是围挡设置不规范、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不按要求设置;三是搅拌设备水泥库未设置防尘措施;四是施工现场裸露土地未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排名前十的施工企业通报表扬;排名后十的施工企业通报批评并扣减市场信用分0.2分,并纳入下一步重点监管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施工现扬尘治理工作,深刻认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将防治扬尘污染的工作要求融入到施工过程各个环节,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一是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扬尘治理目标,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二是施工单位应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积极整改扬尘污染源。三是监理企业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